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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及配合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290 次  更新时间:2018-09-16

各市、州、县教育局: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印发《2018年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行动方案》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学期中小学生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推进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组织编写了《2018年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知识问答题》,集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符合少年儿童的认知特点。各学校要结合《道德与法治教育》、《生命安全教育》教学,充分利用文明交通知识问答开展学习研讨。各班级要积极丰富教育形式,通过学生学习的文明交通知识,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小画报”活动,在校园内形成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共同关注孩子的交通行为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统筹开学排查整改工作,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要积极协调,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完善检查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交通安全;要集中开展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对触犯刑法的,一律依法严惩。

三、维护校园周边道路良好通行环境。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深入排查整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以及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垄等管理设施,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严格通行秩序管理,组织民警、教师、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校车和学生。加强交通组织管理,结合实际采取校车进校园、错时上下学、限时停车、共享停车、单向交通、诱导绕行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等问题,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

四、共同营造文明交通与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是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的内在要求,事关千家万户,是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宣传、文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利用好多方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学生交通教育宣传,利用多方力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利用媒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合作育人模式,潜移默化影响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健康。

各地和学校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2018年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知识问答题》版本。

 

附件: 1、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2、2018年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知识问答题

            (点击下载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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