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办、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2017〕10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安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体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切实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要落实落细 “一岗三责”,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对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抓好对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网络系统安全、校园周边治理等校园全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要重点加强对校车安全、消防安全、学生欺凌与暴力、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的系统治理和综合施策。
三、大力加强预警应急管理。要认真做好各种应急预想、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建全预测和预警机制,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值守纪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等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应对能力。
附件: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