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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点击次数:1033 次  更新时间:2017-11-03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

 

教务工作是具体执行专业教学计划,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顺利实施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教务科应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教务工作。

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1、学校一般应于每年6月和12月,编制及下达下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一般应包括:①本学期末工作安排;②下学期校历;③各专业、年级教学周数(含实习周数)和时间分配;④各专业课程一览表。

2、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期的起止时间,并考虑学校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拟定,并认真核对各专业、各年级、各班开设课程及周学时数。

3、教务科在编制教学计划前应首先收集各教研组意见,由教研科汇总,并报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经学校主管校长审批并下达。各教研组应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讨论落实,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师任课情况表,编好学期授课计划,做好教学各环节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校历

1、校历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并参照日历编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总的时间安排。学校教学各部门依据校历准备和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学校每个学期均应编制校历。

2、校历从学期开始到学期结束,按周次、日期排列。校历应规定本学期教学工作起止时间和寒、暑假起止时间。

3、校历由教务科编制,经江职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政会议批准执行。校历应作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附件同时下达。

三、教师任课的确定

1、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师的条件、特点,合理地安排配备任课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配备任课教师的基本原则是择优安排,统筹兼顾。在安排任课教师时应当注意:

(1)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达到较高的水平。各专业的主干课程,要安排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

(2)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按照教师的特点,安排他们担任最能发挥特长的课。尽可能避免教师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开新课。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当前需要和培养提高教师的需要结合起来。

(4)便于个人钻研,促进相互学习,应保持教师所教课程的稳定,注意新老结合,以老带新。

2、安排教师任课,应在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之后,由教研组提出任课安排意见,教研室主任同意,经教务科审查汇总,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3、教师任课确定之后,由教务科下发教师任课通知书。任课通知书应在开课前发给任课教师。

4、教务科应编制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给学校领导、各科室及任课教师。

四、课表

1、课表按节次安排各班级一周的教学进程。课表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任课名单编制,是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对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应当认真编排好课表,严肃地执行课表。

2、课表应对各个专业、班级、教师、学生及各门课程做出合理的组织安排。编排课表要根据教学规律的要求,考虑不同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特点,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保持均衡的需要,教学条件和教师条件等因素。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教学设施的充分使用,为教研活动提供方便。

3、课表由教务科编排,一般在开课前排出,由教务科负责人审定。

4、教师应根据课表的安排按时上课,一般不允许轻易变动,以保持课表的稳定,从而维护教学秩序。在遇到特殊困难必须变动课表时,应由教研组提出申请,教研室签意见,教务科科长审查同意后调整。调整课表应同时更换总课表、班级课表,并印发给教研室、教研组及相关人员。

五、代课、调课

1、教师因公、病、产、婚、丧假等原因,不能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时,可以申请代、调课。

2、教师要求调(代)课,原则在前二天办妥调课手续,使有关师生作好准备。

3、教师因公、病、事请假,在填写假单的同时一齐填写“调(代)课申请表”。

4、集体外出教研活动,需调课的,必须由教研组汇总有关“调(代)课申请表”,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教务科方可办理调课手续。

5、任何人未经教务科许可,不得互相调课;不得在应上课的时间不上课,却自行占用自习、课外活动时间、晚自修时间去上课。

6、因安排学期授课计划估计不足,须增加少量课时才能完成教学任务,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组和学校领导同意后再由教务科予以调节,但必须于期末四周前提出,使有时间和担任班级课程的其他教师协商解决。

7、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又未经办妥手续而出现缺课者,记入本人业务档案,按教学责任事故“旷教”论处。

8、教务科根据批准的“调(代)课申请表”填发“调课通知单”及时告诉学生。教师调课应以教务科书面通知为凭据

六、教室日志

1、教室日志记录各班级的教学情况,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料之一。学校设置教室日志,加强教室日志的管理。

2、教室日志一般应包括每日每节课的教学日期、周次、教学内容、学生纪律及课室卫生评价、学生考勤,并由任课教师签名。教务科定期检查教室日志、教学进度、学期授课执行情况。

3、教师每次上课均应认真填写教室日志,严肃考勤,按规定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教务科应有专人管理教室日志,按时更换,保证教室日志完整,于学期末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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