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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点击次数:1220 次  更新时间:2019-08-27

中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上下学安全

1.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2.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3.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

5.要避开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上下学,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要避开或绕行。

二、在校安全

6.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7.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8.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9.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发霉食品,不买无证经营和小摊小贩的食品,个人餐具要及时清洗;生病或身体不适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10.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三、防溺水安全

11.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12.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捞水草等。

13.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1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15.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呼喊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或用树干、绳索、漂浮物等施救,不得手拉手盲目施救。

四、心理健康安全

16.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集体活动。

17.坚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不盲目参与社会辅导,不参与无资质社会培训机构培训

18. 解决遇到的问题要量力而行,学会寻求他人帮助,遇到挫折不气馁。

19.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20.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五、家校协作

21.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2.学校经常性向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供指导和提醒。

23.家长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24.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25.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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