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做好评选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学院开展2019年春季“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积极做好推优评优工作。现将2019年春季“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秋季入学的网络教育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年秋季入学且于2019年1月毕业的网络教育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毕业名额控制在学习中心、函授站评选对象5%内,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学习中心按1人计。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正派;能模范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敢于同错误思想、行为做斗争;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时按要求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组织的其它活动;
3、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站风做出贡献;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受到单位的肯定;
4、优秀学生在学期间学习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无补考、重修科目;优秀毕业生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
5、同等条件下,班干部优先考虑;学生在所在工作单位获得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奖,平均成绩为70分以上的优先。
四、评选时间
1、11月18日发布“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各学习中心站开始组织推荐工作。
2、11月18日—12月22日开始评选,12月25 日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2019年1月3日学院完成“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审核工作,并公布结果。
五、评选流程
1、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班主任组织推荐,经学习中心、函授站按评选标准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为“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分别进行汇总(表格见附件3、4),并将汇总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部(350289030@qq.com)。
2、各学习中心、函授站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必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在表上填写课程成绩或从学院网站上打印该生学习成绩表,经学习中心、函授站审核盖章后将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材料反馈学院。同时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并寄到教育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58271。
3、学院审核并确定各学习中心、函授站推荐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记入学生档案。
六、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不得弄虚作假。
七、学院将在评选结束后向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寄送“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品。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