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九类考生可加分优录
点击次数:1309 次 更新时间:2017-11-24
前日从湖北省招办获悉,在2018年高考中,五大类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四大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省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高考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这五大类考生分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此外,还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5A级青年志愿者等情形的考生,也可享受优先录取。